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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税法非为党争之产物——从肃、代二朝财政改革对推行两税法的意义谈起 被引量:1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wo Tax System and factional strife during Mid-Tang Period: An alternative interpre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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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唐德宗即位后在全国推行杨炎所倡行的两税法以取代自唐初以来便被奉为国家正税的租庸调制 ,对后代历朝赋税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另一方面 ,代、德二朝之际 ,朝廷内部也发生了激烈的政治斗争 ,其中以杨炎与著名理财家刘晏之争最为突出。有些学者因而认为杨、刘矛盾的发展 ,引起了理财政策的变化 ,两税法便是当时朝廷党争的产物 ,与刘、杨之间的冲突有密切的关系 ;杨炎企图用两税法来抗衡刘晏所掌领的财赋权 ,以削弱刘晏的财经职权 ,从而动摇刘晏的政治地位。本文探讨肃、代二朝所推行的各项财经整顿和赋税改革对后来两税法的酝酿与实行所具的积极意义 ,从侧面说明两税法的产生是唐朝在安史之乱后进行财政改革的必然结果 ,并非政治斗争的产物 ,更不是杨炎特意用来打击刘晏的政治工具。
作者 李志贤
机构地区 新加坡国立大学
出处 《中国经济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1年第4期71-78,共8页 Researches in Chinese Economic Hi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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