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垄断结构与垄断行为必须加以区分。提出垄断结构是资源优化配置的结果 ,反过来也是资源优化配置的组织载体和制度安排 ,因此我国反垄断立法不应该指向垄断结构 ,而应该指向垄断行为。对于垄断结构本身 ,适当的政府规制是必要的 ,但要致力于规制方法的科学性和创新性 ,防止规制失效。
出处
《经济与管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1年第6期9-14,共6页
Research on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基金
戚聿东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五"重点项目<经济运行中的垄断与竞争问题研究>(批准号 :0 1AJY0 0 6)的阶段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