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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下销售不动产的纳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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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销售不动产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其应税营业额是购买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含货币、实物或其他经济利益)。由于销售不动产的方式较多,除了一般的直接从对方取得货币等形式外,还有其他特殊形式:如采取预收货款方式和以不动产作为抵顶货款等情况,这就决定了销售不动产营业额的确定及其税款的计算也有多种情况,为了正确计算特殊情况下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下面笔者分别不同情况加以说明。
作者 徐双泉
出处 《税收征纳》 2001年第11期24-2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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