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对一起行政复议申请应否受理的商榷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某纯净水厂不服泸州市卫生局以“责令改正通知书”作出的“停止生产离子水”行政行为 ,向省卫生厅提出行政复议 ,卫生厅经审查后受理立案 ,并通知市卫生局提出行政复议答辩状。卫生局在讨论此案中形成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此案在卫生行政实务中具有代表性 ,笔者抛砖引玉提出此案的个人意见 ,期待同行们更多的讨论 。
作者 周显刚 何山
出处 《中国卫生监督杂志》 2001年第5期228-230,共3页 Chinese Journal of Health Inspection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

共引文献9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