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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全面提高财政管理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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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作为党和政府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针。对于财政部门来说,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就是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将财政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为了使广大财政干部充分认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财政法制建设,吉林省财政厅举办了“财政厅处级领导干部财税法制专题讲座”,特邀财政部条法司助理巡视员张秉国主讲,具体讲解了财政部门如何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如何在财经领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以及如何进一步做好财政法制工作等问题。本刊在此予以登载,以期广大读者和社会各界来共同研究、探讨,并通过财政部门的努力,把财政法制建设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
出处 《吉林财税》 2001年第1期53-56,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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