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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应建立“首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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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社会各界越来越多地推行“首席制度”。法院有首席法官,报社有首席记者,公司有首席顾问,世界银行有首席经济学家。笔者认为,金融业也应该推行“首席制度”。
作者 广明群
出处 《现代商业银行》 2002年第1期58-58,共1页 Modern Commercial Ban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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