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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知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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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财综字[1998]104号)第二章明确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划分为两类,即通用票据和专用票据(专用票据又分为两类:一类是定额专用票据,另一类是非额定专用票据)。
出处 《财政与发展》 北大核心 2001年第10期28-28,共1页 Finance and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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