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1年12月11日,我国结束15年长跑正式成为WTO一员,加入世贸组织对我国经济的影响是全方位的,按照公开的一些双边协议内容,对制药企业影响较大的是四个方面:一是知识产权保护将得到加强,而这正是我国药企的“软肋”;二是降低关税,进口产品竞争力将会提高;三是开放药品流通领域,国外药品经销商将在国内开 展批发及零售业务,同时外资还将进入医院或医疗保险业,药品流通领域的竞争将更加激烈。四是医药法规、政策。加入WTO,按承诺需公开和修改医药法规、政策,以达到同世贸组织相关规定一致。主要是在知识产权保护,市场交易规则方面,使我们的法律、法规更符合市场经济,减小企业政策服务成本。具体体现在承诺的条款主要是关税到2005年由14%左右降低到6.5~5.5%,2003年全面实行药品知识产权保护,2005年开放药品批发服务市场等。加入WTO的成员国需要遵守WTO附属的18个专门协议。其中在与健康、医药领域最为相关的5个协议中,TRIPS对药品行业影响最大。如“平行进口”(第6条)、“可以从专利中排除的客体”(第27条)、“为推动通用药销售的例外”(第30条)、“强制许可”(第31条)、“20年最低保护期限”(第34条)和“发展中国家WTO成员国的过渡性安排”(第66、67条)及TRIPS补充条款制度要点等。
出处
《医药世界》
2002年第1期18-24,共7页
Medicine Wor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