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对浦东新区环保规划的建议根据制定规划的指导思想,对于浦东新区的经济开发与大气环境规划与保护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议将浦东新区,或者至少对新区中的大部分地区,确定为“特殊区域”。基本达到城市一类功能区的大气环境目标要求。如若全面提高或大部分地区提高有困难,至少应对中期、远期或部分功能区或部分污染因子的环境目标,区别考虑。这是因为: 1.能体现纲要所提的三个面向的宏伟目标; 2.可以做到“三同步”和“三统一”;
出处
《上海环境科学》
CAS
CSCD
1991年第1期32-35,共4页
Shanghai Environment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