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德治国”的意义在于要求全社会重视道德价值观念 ,依靠德才兼备的人员管理各种公共事务。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是相辅相成的 ,在当前很多人把“依法治国”简单地理解为“以法律治国”或“以刑罚治国”的情况下 ,更应该重视“以德治国”。因为在以法律和规章制度为基础的现代社会中 ,司法行政是实现依法治国和社会公正的决定性环节 ,所以本文拟结合司法行政方面的问题 ,重新揭示“以德治国”在行政伦理建设中所体现的基本价值要求。
出处
《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1年第4期28-33,共6页
Journal of Jiangxi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