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证券公司监管体制应该采取集中型的证券公司管理体制,它体现了独立性、权变性和一致性三个特征;我国证券公司监管的基本原则包括防范性原则、持续性原则、成本—收益原则和透明度原则;我国证券公司监管的核心则是对公司风险的监管,包括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监督、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建立风险的量化和预警系统、建立和完善风险的内控机制、实施市场退出监管等。
出处
《当代财经》
CSSCI
北大核心
2002年第2期46-48,共3页
Contemporary Finance and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