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烟草历来是国家控制的专卖商品,而卷烟的批发及销售均是由国家烟草公司及其在各地的分支机构负责经营,然而,正是这种特殊的垄断经营特权,给卷烟的购销提供了滋生腐败的土壤。卷烟购销中的腐败表现形式有: 1、“实物回扣”。有些烟厂以向客户销售一箱送一箱卷烟为诱饵,来达到占领市场的目的。而购买方则将赠送的卷烟放入帐外,销售后的货款存入帐外小金库中,用作请客、送礼、发放奖金。
出处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02年第1期51-51,共1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