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股份合作制企业是改革开放大潮中涌现出的一种新型的公有制实现形式,是股份制与合作制优势互补而孕育成的独立的经济组织形式。股份合作制企业具有的优越性在改革的实践中已得到充分的体现,但随着实践的不断深入,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内涵予以审视,其矛盾和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为了使股份合作制更趋合理和完善,应当加强股权设置、产权关系、分配标准、资本市场等方面的科学决策及法律法规建设。
出处
《皖西学院学报》
2001年第4期30-32,共3页
Journal of West Anhui University
基金
安徽省教委科研基金资助(993W0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