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正和效率是民事诉讼乃至司法审判的两大价值目标 ,为了实现公正和效率 ,我国的审判方式改革也历经“四步到庭”、“一步到庭” ,但实施下来不是损害了公平 ,就是有悖效率。究其实质 ,是没有区分好审判过程中的准备阶段、庭审阶段、判决阶段之间的时间期限和任务。本文通过对审前准备阶段的灵魂———庭前证据交换制度的概念、依据的界定 ,以及对国外这一制度的分析 ,力求找出一条合法、可行的庭前证据交换制度的路径 ,从而通向审判的公正。
出处
《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
CSSCI
2002年第1期106-112,共7页
Quarterly Journal of the Shanghai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