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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WTO的思考:财政的合法性、透明性、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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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世贸组织的具体规则很多,归纳起来有三条:一是市场开放。本国市场必须向世贸组织成员开放,不得采用各种非关税壁垒(如许可证、配额)和任意的关税壁垒。关税要降到承诺的水平,二是非歧视原则。在市场开放的过程中,内外不能有别,即实行国民待遇。这引申出“内内”、“外外”也不能有别,即对国内的所有市场主体,以及对世贸组织的所有成员国都不能有法律、政策上的歧视。三是公平贸易。非生活性的补贴、低价倾销、提供特殊优惠等都属于不公平的贸易行为,这三条原则与其说是针对企业,倒不如说是针对政府而言的,其中任意一条原则的贯彻实施都离不开政府,或者说都与法律、体制、政策、以及政府的具体干预行为密切相关。因此,世贸组织规则首先是对政府提出了新的要求,是对政府的一种国际法约束。
作者 刘尚希
机构地区 财政部研究所
出处 《广东财政》 2002年第1期18-1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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