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入世后 ,WTO中有关法律原则与制度将迫使我国银行法律制度做出相应变革 ,尤其是我国在加入世贸组织时所作的种种承诺更是必须履行的重要义务 ,需要通过国内法制的修订及实施来体现。现有的银行法制在基本原则、具体制度和规则方面都存在诸多与WTO法制不相容的内容。为适应入世的需要 ,我国银行法制的价值取向、创制的方式方法、公开和执行的机制与手段都必须有相应的变革 ;同时还需要生成许多新的规则 ,以推进国内银行业顺应金融市场国际化发展的潮流。本文在分析我国现有银行法制与WTO法律制度不适应的基础上 ,就未来银行法制变革的对策进行了思考。
出处
《金融论坛》
2002年第1期34-40,共7页
Finance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