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招标文件中,由招标方提供按《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工程量计算的“工程量清单”,要示投标方根据本企业的施工管理水平、技术管理能力逐一认真填写单价,计算合价,最终形成报价。这种以“工程量清单”为报价依据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形式,叫“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我国在开展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各单位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在合理确定标价、公平进行竞争方面取得很大成绩和经验。虽然近几年,各地区在招投标工作中分别实行了“综合评估法”、“最低标价法”、“无标底投标、有标底投标、”等评标办法,但招投标的工程造价计价基础还应是“工程量清单”方法。但也有些标投标工程,以“一口价”、“预算定额不调价”为标底和报价的计价方法,报价标底相差悬殊,出现了跑标、废标现象。还有很多施工单位反映,招投标工程“压标压价”,出现中标后,工程施工因为造价低迟迟不交工的现象,给招投标工作带来不好的影响。因此,本文谈谈招投标“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和作用。
出处
《建筑与预算》
2002年第1期23-23,31,共2页
Construction And Budg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