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综合档案馆与城建档案馆有关档案接收之争的再思考 被引量:2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综合档案馆接收档案的依据是《档案馆工作通则》,城建档案馆接收档案的根据是《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规定》。这两个行政法规性文件明确规定了各自的接收范围,且是由国家档案局单独颁发或联合颁发的。这也是“各级各类档案馆接收档案的范围,必须由国家档案部门调控”①原则的体现。因此,“各级各类档案馆只能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按照档案的必然流向,接收档案。不能想接收什么就接收什么,不想接收就不接收,那会带来一系列后患”。②既然如此。
出处 《城建档案》 1996年第3期5-6,共2页
  • 相关文献

引证文献2

二级引证文献2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