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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不属于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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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数字信息技术对这个世界的贡献在于使信息的复制和修改过程更为方便,而电脑无疑使所有人都享受到了这种方便。不过,并非所有人都希望问题变得更为简单,所谓的“版权系统”把“版权持有者”(Owner)的概念赋予了软件程序,这些持有者中的大部分人都拒绝将软件的潜在功能赋予他人,他们希望自己成为唯一可以复制和修改此软件的人。版权系统是随着印刷技术——种大批量复制技术——的发展而成长起来的,对于印刷业来说这一系统非常适用,因为它所限制的只是那些掌握有大批量复制能力的人,而并没有剥夺读者阅读的权利。一位没有印刷机器的普通读者可以用笔和墨水进行复制,很少有人因此而受到诉讼。
出处 《中文信息(程序春秋)》 2002年第2期21-2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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