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期,翻阅'农村拖拉机管理不容忽视'(《农业机械》2001.6)一文,使我这个从事农机管理工作多年的农机人颇有一些看法,愿借《农业机械》杂志一角与'农村拖拉机管理不容忽视'一文瑞祥、新咏二作者(以下简称'文作者')商榷几个问题。 (1)文作者提出'拖拉机的管理体制不顺,这就给道路交通安全埋下了许多事故隐患'。这种说法很不正确。1988年3月国务院发布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91条明确规定'委托'农业(机)
出处
《农业机械》
2001年第8期57-57,共1页
Farm Machine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