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债转股存在制度设计上的缺陷 ,使债转股在运作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产生诸多问题 ,其中包括相关的法律问题 ,在国有企业参与债转股的准入条件、各主体在运作中承担的风险、新结构的利益关系以及退出等问题上 ,均有明显的表现。因此 ,对AMC的性质应在法律上重新界定 ,同时深化国有企业与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政策 ,并有效地改善资本市场、社会保障体系等外部环境 ,以达到债转股改革的真正目的。
出处
《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2年第1期73-77,共5页
Journal of Hennan Business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