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的处罚对象应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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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陈卫.本案应处罚供销社[J].江苏质量,2001(9):2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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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吴占英.组织越狱罪研究[J].孝感学院学报,2003,23(5):9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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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环境犯罪应包括危险犯[J].民主与法制,2002(11):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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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明楷.任何人不因思想受处罚[J].法律与生活,2016,0(11):44-45.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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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周扬.关于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的思考[J].工商行政管理,2014,0(24):70-72.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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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臧震.刑法视野中的原因自由行为[J].法学论坛,2004,19(3):72-76.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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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岳光辉.关于治安拘留与罚款执行中相关问题的思考[J].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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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程剑波.空头支票处罚所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银行与经济,2002(12):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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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周国超.谈行政处罚对象的确认[J].城市管理,2003(11):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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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卢春华,张爱民,翟明.1起食品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的分析[J].预防医学文献信息,2004,10(1):8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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