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天津市按照“先试点、后推开”的原则,2001年选择了市教委、公安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农业局等四个单位作为部门预算编制试点单位。在此基础上,于2002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部门预算。一是按部门编制预算,并将预算编制内容细化到二级预算单位和具体项目,按照综合财政预算编制原则,将单位所有预算内、外收支全部编入部门预算。二是专项预算管理部门根据单位上报的备选项目提前编制项目预算,并细化到二级预算单位和具体项目,一并编入部门预算,同时,要求专项预算管理部门预留资金不得超过切块资金的20%。三是将部门预算编制与单位基本情况调查合二为一,并统一制发了部门预算报表格式,调查类报表取得的数据用于充实和更新财政部门的机构、人员以及经费支出信息数据库。四是建立部门预算编制的信息技术系统,通过建立和联通财政部门、专项预算管理部门和预算单位间广域网,实现部门预算编制信息和数据的网上传输与交互;通过开发研制应用软件,实现了部门预算编制的信息化管理和与其他相关模块的数据信息共享;规范了市级部门分类和标识编码,并确定每个预算单位的编码信息为22位,编码信息包括部门分类编码、适用预算科目编码、标准分类编码、归属管理部门编码等。
出处
《中国财政》
北大核心
2002年第3期27-28,共2页
China State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