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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财政法制 加强财政监督——吉林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吉林省财政监督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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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加强财政监督,维护财经秩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吉林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吉林省财政监督条例》,并于2002年1月18日经吉林省第九届全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吉林省一部很重要的地方性法规,也是全国第二部地方性财政监督的专门法规。
作者 郭永德
出处 《中国财政》 北大核心 2002年第3期46-48,共3页 China State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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