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代理商的指定(第2条) 起草合同的时候,要从重要的事项开始。在下了定义之后,首先要对赋予销售权或将买方指定为经销商等事项做出规定。这个规定是经销合同的核心,因此要同时明确何时、何种条件下,在何区域内,针对何种商品赋予该项权利。文字要简明扼要。如果经销权是独家的,也要明确。至于这一条款的条件,要在第一条的定义条款和后面的各条款中分别注明。
出处
《世界机电经贸信息》
2002年第3期54-55,5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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