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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应适当降低其产品(商品)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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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们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参照国际惯例,按照经营规模及会计核算健全与否,将增值税纳税人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实行按销售额与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征税办法,一般不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当客户提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一般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的规定是:商业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其适用征收率为4%;商业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其适用的征收率为6%。由于此项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实施,在日常购销业务往来中便经常会出现购货方要求销货方降价的情况。原因很简单,同样的品种、同样的质量、同样的价格,甲方可以开具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作者 朱丹
出处 《工业会计》 2002年第2期31-3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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