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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业特产税改革的思考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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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业特产税是国家对从事农业特产生产、直接收购取得农业特产品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国家征收农业特产税的目的是为了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合理调节农林牧渔业生产收入,公平税负,促进农业生产全面发展。 农业特产税的征税对象是:烟叶收入、园艺收入、水产收入、林木收入、牲畜收入、食用菌收入和由各省政府确定的其他农业特产品收入。目前农业特产税的计税依据是农业特产品的实际收入,一般是国家规定的收购价、市场价和各级政府(或其财政部门)
出处 《山东农业(农村经济)》 2002年第4期18-1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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