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不论是企业还是事业单位,其净资产都应该体现资产的净额,而不应含有某种虚[额现象,否则就失去净资产这一概念的确切含义。1998年1月1日起试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引入了净资产的概念,并规定了事业单位的净资产由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含修购基金),事业结余,经营结余等项内容构成,其中固定基金是净资产的主要构成部分,对固定基金的解释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占用的基金”,从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反映:固定资产原值=固定基金,而事实上固定资产一经使用,它的实际价值(如果不进行评估)应该是它的折余净值。
出处
《经济与管理》
2002年第4期37-37,共1页
Economy and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