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9年11月,绥化市第四医院(以下简称四院)与绥化市药材公司泰华大药房成立联合门诊,地点设在了泰华大药房。四院指派了具有相关资格的临床医生、护士共28人,设科室10余个,床位24张,但不设药房;泰华大药房无偿提供医务空间800平方米。2000年11月,门诊部年纯收入24.4万元,四院职工工资同比增长了85%(原职工人均工资仅200余元);泰华大药房因门诊部的存在日增销售额近3万元。店院联手闯市场尝到甜头,引得市内其它医、药机构纷纷效仿,一时间鱼龙混杂。2001年12月25日,黑龙江省卫生厅下发《关于加强对绥化市药品零售企业非法开展医疗活动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对联合门诊进行了全面“封杀”。
出处
《中国药店》
2002年第3期28-33,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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