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1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02年9月1日起施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首次以国家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地位,它的颁布实施是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史上一个重要里程碑,是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最根本的保障和最有力的推动。对于加快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全面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服务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为了帮助广大读者准确、全面地理解这部新法律,日前,本刊记者就大家关心的有关问题采访了国家计生委政法司法制处姚瑛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