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 小型窑窑尾收尘系统设计应考虑下列几个原则: 1.尽可能简化收尘系统。对小型回转窑不宜考虑窑尾烟气的余热利用。这样可以大大简化系统,减少投资。 2.收尘器的处理能力可以选择较小的储备系数。一般收尘器的设计均应保证出口的排放浓度低于150毫克/标米~3。在设计小型窑的收尘系统时,由于处理风量小,排放的粉尘量小,所以,收尘器可不考虑储备系数,此时,电收尘器选用两个电场便可以满足。 3.收尘系统的自动化控制水平不宜过高。在小型干法窑收尘系统设计时。
出处
《水泥》
CAS
1991年第1期27-29,共3页
C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