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卫生监督是防疫部门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卫生监督法制化管理为卫生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新形势,我们从改革集团军防疫机构管理体制入手,充分发挥各级防疫机构的职能作用,在强化自身建设的同时,坚持完善网络监督和依法监督并举,部队防疫工作取得了可喜成果."九五"期间,集团军机关和所有师旅被全军爱国卫生委员会命名为"全军甲级卫生单位",实现了集团军整体达标,部队各项发病全部控制在总部规定的指标以内,没有传染病流行和食物中毒发生,有力地保障了部队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出处
《华北国防医药》
2002年第1期44-45,共2页
Medical Journal of Beijing Military Reg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