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惩治贪腐犯罪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方略所做的一项制度安排。经过5年多的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审判了一大批贪污、贿赂的腐败案件,判处原中管领导干部案件的数量超过改革开放以来到十八大期间的总和,党的十九大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面守法,即开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在新时代的背景下,惩治贪腐犯罪面临一些新问题,新挑战,特别是《监察法》实施后,惩治腐败犯罪面临着新发展、新要求。
出处
《法治研究》
2018年第6期89-97,共9页
Research on Rule of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