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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商务部对中国石英台面产品做出反倾销初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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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8年11月13日,美国商务部(DOC)对进口自中国的石英台面产品(Quartz Surface Products)做出反倾销初裁:1、强制应诉企业Foshan Yixin Stone Co.Ltd.(新意新)倾销幅度为341.29%,去掉应抵消的反补贴税率后的反倾销临时押金率为314.10%;2、强制应诉企业CQ International Limited(美阳石业)倾销幅度为242.10%,反倾销临时押金率也为242.10%;3、强制应诉企业Guangzhou Hercules Quartz Stone Co.,Ltd.(海格丽斯)倾销幅度为289.62%,去掉应抵消的反补贴税率后的反倾销临时押金率为262.43%;4、其他获得单独税率的中国生产商/出口商倾销幅度为290.86%,去掉应抵消的反补贴税率后的反倾销临时押金率为263.67%;5、未获得单独税率的中国生产商/出口商倾销幅度为341.29%,去掉应抵消的反补贴税率后的反倾销临时押金率为314.10%。
作者 本刊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石材》 2018年第12期51-51,共1页 St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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