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京报》日前有报道称,11月2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对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要求“自2018年12月1日起,全天禁止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在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市号牌的国三柴油货车、为本市运输生产生活物资的外埠国三柴油货车、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外埠国三柴油货车等三类车辆,继续执行2017年上述三部门规定的“过渡政策”,并将过渡期延长至2019年10月31日。
出处
《标准生活》
2018年第11期54-57,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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