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编制政府财务报告是我国推进政府会计改革、逐步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试编政府财务报告不仅需要对相关报表进行调整、抵销、合并,还需要对资产负债重新进行确认、计量;还需要了解资产负债事项的类型、管理模式和反映方式等;也需要明确政府财务报告合并主体范围、内部交易事项抵销等。因此,做为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人员,在试编政府财务报告的过程中,遇到了不少问题和困难,本文分析了试编财务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出处
《中国农业会计》
2018年第11期14-15,共2页
Chinese Agricultural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