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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工作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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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生态环境部讯2018年5月30日至7月7日,6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河北、河南,内蒙古、宁夏,黑龙江,江苏、江西,广东、广西、云南等10个省(区)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并同步安排相关领域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从10月16日开始,各督察组将陆续向相关省(区)反馈“回头看”和专项督察意见,并同步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案卷。
出处 《清风》 2018年第11期2-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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