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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经营者登记的“经营场所之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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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线上经营的商事登记来讲,我认为最受关注的问题是经营场所。阿里巴巴曾对全国各地的商家进行摸底,发现各地的经营场所相关规定不同。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在制定相关细则时考虑地区差异。《电丰商务法》关于平台的界定有一点是“在电子商务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这是否意味着,平台为商家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可以登记为商家的经营场所?我们认为,如果可以,则是最大限度降低商家的合规成本。也希望市场监管部门在注册登记便利化改革中,对线上经营商户,尤其对那些没有线下实体经营场所的商户,提供登记便利化的创新举措。
作者 李倩
出处 《工商行政管理》 2018年第22期16-1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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