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志愿组织参与公安群防群治工作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安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广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效尝试。宁海县公安局以枫桥镇"红枫义警"为借鉴,成立了岔路镇"阳光义警",开展社会志愿组织参与公安群防群治的实践探索,实现"自治、共治、综治"一体的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样本。新形势下破除社会志愿力量参与公安勤务工作面临的困境,必须积极培育志愿文化,解决志愿者后顾之忧,构建志愿者信息管理平台,提升志愿者综合素养。
出处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8年第5期124-128,共5页
Journal of Zhejiang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