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进入2018年取暖期后.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发改局就卧牛河镇某企业开发并建设的住宅小区收取热费及物业费情况进行了三次约谈。在与企业约谈中.发改局负责人认真听取了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对开发建设的商住小区供热及物业服务收费情况,由于该小区在交付使用时将热费及物业费同时收取,物业费按招标价格住宅0.90元/平方米收取,商业1.50元/平方米收取,取暖费住宅4.80元/平方米,商服5.30元/平方米,虽然两项费用在一起收.企业考虑住户承担能力,同意物业费住宅每平方米降低0.10元.商业每平方米降低0.30元。
出处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2018年第11期29-29,共1页
Price Supervision and Anti-Monopoly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