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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设立专项经费支持村党组织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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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广东省财政新设村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按每村每年6万元标准,支持欠发达地区行政村村党组织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并制定出台《广东省村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和村(社区)办公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突出用得精准、用得高效、用得透明、用得规范,推动基层党组织更好地服务群众。一是突出“用得精准”。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财政》 2018年第23期80-80,共1页 China State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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