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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可否扣划借款人存款用于抵销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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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债权债务抵销是双方意思自治达成的一致意思表示,所以双方当事人如果事先没有约定,银行不能扣划存款用于抵销债务合同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在银行实务当中,当借款人不主动归还借款时,扣划借款人账户存款成为银行收回贷款的主要形式。但是借款人的存款是否可以用于抵销债务、例外情形有哪些?值得银行业务人员深入研究探讨。
作者 曾志凤
出处 《中国农村金融》 2018年第17期55-56,共2页 China Rural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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