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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起对原产于韩国的腈纶征收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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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1月6日,商务部发布了关于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腈纶倾销及倾销幅度期间复审的裁定。根据公告,自2018年11月7日起,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腈纶按以下税率征收反倾销税:泰光产业株式会社816%,其他韩国公司21.79%。
出处 《石油和化工节能》 2018年第6期50-50,共1页 Petroleum & Chemical Energy Conserv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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