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档案验收是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在《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06〕2号)第四条与《南水北调东中线第一期工程档案管理规定》(国调办综〔2007〕7号)第二十七条均提出“未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或通过项目的竣工验收”。截至2017年12月,南水北调工程各项目法人分别组织了多个工程项目合同验收阶段的档案专项验收,如中线建管局已组织47个、中线水源公司完成21个、湖北省南水北调建管局完成27个。截至2018年6月,国务院南水北调办也组织了近100个设计单元工程完工阶段的档案专项验收工作。
出处
《山东档案》
2018年第5期42-44,共3页
Shandong Archi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