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核威慑伦理存在核现实主义、核和平主义与正义威慑论三种主要道德观。核现实主义认为核威慑不受道德约束,核和平主义认为核威慑毫无道德。正义威慑论认为核威慑只有为了人的价值与权利才是道德的,同时认为人的价值与权利也不是绝对的,要以不侵害他者的基本人权为存在前提,这符合人性与国际社会的存在事实与价值关系,因此是合理的核威慑道德观。核威慑的正义原则可分为理由正当性、目的正当性、程序规约性、区别性、相称性五个原则。由于核威慑存在持续性长、危害性强、责任归因难的风险,决策者需要德性伦理来确立合理的价值形式,需要底线伦理来明确义务并确保行为准则可普遍化,需要责任伦理来事先顾及行为后果,从目的、手段、结果层面上促成核威慑的正义。
出处
《贵州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1期28-35,共8页
Guizhou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核威慑的正义考量”(14BZX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