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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所得税优惠促进创业投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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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2月1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在今年已在全国对创投企业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实行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基础上,从明年1月1日起,对依法备案的创投企业,可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取得的股权转让和股息红利所得,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或选择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企业所得,按5%-35%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出处 《中国经济周刊》 2018年第49期8-8,共1页 China Economic Week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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