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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县改市后人大换届和届次问题,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就出现过。由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有关省级人大常委会曾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进行询问,其答复的基本精神为:由省级人大常委会决定。如:1984年3月27日安徽省人大常委会问:滁县改为滁州市后,人代会届次应如何计算?1984年4月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答:县改市后人代会的届次问题,法律没有规定,可由省人大常委会决定。
作者 武春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法治与社会》 2018年第12期26-26,共1页 Rule by Law and The Soci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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