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财政部 林草局关于印发《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被引量:1

Circular of the Ministry of Finance and the National Forestry and Grassland Administration on Printing and Issuing the Measures for Administration of Forestry Ecological Preservation and Restoration Funds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林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林业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为加强和规范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使用管理,推进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林业生态保护恢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18年第34期70-73,共4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