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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部重点实验室(国土资源领域)评估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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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然资办发[2018]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有关单位: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重点实验室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8]210号)及相关要求,部组织专家对运行3年以上的35个部重点实验室(国土资源领域)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现予以公布。
出处 《自然资源通讯》 2018年第22期29-3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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