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案情]犯罪嫌疑人冯某系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2008年至2011年期间,冯某为了方便客户办理银行按揭手续,私刻了某县司法局、某啤酒有限公司、某县民政局等单位的8枚印章用于制作客户收入证明、单身证明等.2013年7月11日因被相关单位提出控告而案发,公安机关于同日立案侦查,并收缴了伪造的印章.冯某于次日投案,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冯某于2017年8月17日被某市公安分局取保候审,2018年8月7日变更为监视居住.该案于2018年8月10日移送审查起诉.经查,冯某在投案后至移送审查起诉期间一直在家.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8年第22期80-80,共1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